Article
當上公務員、高普考的三年限制轉調期滿之後,商調考量就開始跟著我們了,因為這是維持公務員身分又可以換工作的最常見的方法(見多識廣之後就會看到別種方法XD)。
商調對於還沒有經驗過的人來講,應該常常有著各式各樣的疑問,有時又不太想先讓機關的人知道自己要離開,因此在機關內也不敢跟同事或人士詢問,我還發現自己在ptt公職版唯二發過的文章,全都是十幾年前跟商調有關的蠢問題XD。
恩不過十幾年後的現在,我已經是商調經驗頗為豐富的人拉!整個公職生涯我總共待過5個機關,也就是成功商調過4次,因此這篇文章就來就談談「商調」這個比公務還讓人困擾的議題吧!
甚麼是商調以及商調造成的一些問題
順便跟非公職的讀者科普一下,政府各個不同機關都像是一個個獨立的企業一樣,從A機關調職到B機關,並不是用「申請」的,而是像民間工作一樣,要在某個平台上面找適合自己的職缺、投履歷、面試,跟民間唯一的差別,就是在民間公司你想拍拍屁股走人不需要雇主同意,而在政府機關裡,若想調到別的機關,還得要先經過現任機關(也就是現任雇主)的同意。
公務員在職業自由上相較是很受限制的,規定的理由應該是擔心國家社會遇到危急的時候,機關沒有因應的人力,例如現在(2022年5月)如果區公所跟衛生所的員工全部跑光,基本的疫調就會出狀況。但這種現任機關擁有阻止公務員調到其他機關權力的制度,卻很常被濫用,讓管理者不用去面對、檢討自己管理失能、分工不均造成的人力流失;更有甚者,竟然這個權力當成霸凌的手段
此外,公務員考上之後,除非是一條鞭制度(例如人事、會計等)的人員,又遇到特殊情形(組織改造),否則是不會跨機關之間的調動的(因為一個機關就是一個獨立的企業),頂多只有內部單位內的職務調動,所以如果自己沒有嘗試商調,在一個單位待到退休、至死不渝也是可能的。
其實政府機關的業務可以說是五花八門,非常多層面,可惜的是部門間與部門內分工很細、機關的本位主義也很重(這是我的業務、那不是我的業務),不同機關之間往往也不太知道別人在做甚麼,在同一個機關待久了,很容易以為全世界就是這樣了、還會以為自己做的事情就是天一樣了不起。
其實政府業務超級多元,有服務民眾的、有常辦活動的、要寫文案的、要接觸記者媒體的、要交際應酬的、要研訂法規的、要政策規劃的、要國際交流的、要採購跟廠商互動的、要維護或剝奪民眾權益的,你可能是面對特定產業記者議員外國人新創業者嗷嗷待哺的弱勢,唉一大堆我就不舉例了。
到不同機關可以讓自己擺脫本位主義,學習用不同層面換位思考,可以讓你更能夠與他人溝通,學習不同領域的業務,也可以知道「世界很大,原來世界上有人在做這些事、原來他們是這樣做事的」!這會讓你漸漸變得謙遜、博知又開放,而這在職場上是很好的人格特質。
而很多人在職場上困住的原因,可能就是放錯位置了,還讓你以為自己沒有價值,例如喜歡服務助人,結果卻去研訂法規;個性保守謹慎,卻去舉辦活動….。而有時候主管也不一定有能力發現你適合或不適合甚麼樣的工作,那靠著調動去探索及爭取機會,就是一個方法。
1. 增廣見聞,避免以管窺天,還可探索自我
商調的好處是甚麼?
過去都認為公務員的性質是穩定、安逸,確實老公務員也不乏許多從一而終,從來沒有換過單位的人,不過大家看克莉爾的經歷就知道,我絕對不是這樣的人。
整體來講,我覺得商調有不少好處:
2. 商調到新機關有蜜月期,避免職業倦怠
在同一個單位待久了,手上總是累積一大堆雜事,日復一日面對類似的民眾問題、回答一樣的答案,每個禮拜填報一樣的表單,套一樣的舊稿件,每天一樣的生活如果已經很無聊很乏味很倦怠。
換機關的好處就是,你必須學習新的業務、新的單位風氣、了解新的法令規章,一定至少有好幾個月的時間不會覺得無聊。
3. 商調不同機關,累積人脈跟資歷,某天一定用得到
公部門是一個大體系,大家調來調去、升遷來升遷去,有時總是相遇的到,開會或者業務往來,突然遇到以前的老同事也是常見的事情,遇到舊識(不是撕破臉的那種)溝通起來、拜託對方幫忙不是都更好說話了嘛;老長官升官想要培養自己的人馬幕僚,想到你了來挖角,就因此得到一個機會也是有的,公職體系中的人脈並沒有不重要,而這些人脈有時不是逢迎拍馬得到的,而是靠你做好自己的事得到的。至於換過幾個機關,當然就是一種開發潛在人脈的方式。
不只是公職內部的人脈,機關經常互動的非營利組織、智庫、廠商、產業,通常也都是跟你本質的領域相關,如果想要未來有一天改換到民間工作,他們也是不可或缺的人脈。
履歷的部分,就像前面講的,政府機關有很多接觸不同面向的工作的機會,如果你處理過不同類型的業務,在履歷上也可以說服別人你可以辦到那些事、適應力好、學習力好,而所有的一切的累積都不會白費。
相對而言,如果超過十年在同一個機關、甚至一直從事相同工作,要是某天不得已要調動,對方也會擔心你已經僵化,而無法適應新環境了阿。
4. 從火坑機關快刀斬亂麻,不適合的快分手
最常讓大家想走的原因跟「人」常常有關,有些機關存在體制、風氣的根本問題(保守或自由、循規蹈矩或者變化多端、重視禮儀或是平行討論),基本上很難改變,因為那跟機關任務目標、組織中各個人員單位錯綜複雜的歷史因素都有關係;另外就是遇到不適任主管、單位內分工嚴重不均、派系明爭暗鬥,這也是常見的痛苦成因;加上現在選舉因素,政務官往往四年變動一次,換人之後大搬風整肅,加上每政務官風格履歷都不同,不一定是變好變壞,往好處想,是熬個幾年,現在讓你痛苦的長官可能就改朝換代走人了,但也說不定連任、而且原本討厭的人還升官了。
當然還有我上面講的,業務跟個人個性不合、學不到新東西,或者是根本工作量炸到要壓垮你,每天上班都腳步沉重,有些事情勉強不來,就讓大家好聚好散。
5. 趁著職等不高快磨練,爬越高越難調
良禽擇木而棲,趁著7職等以下的時候是最好調動的,開缺多也會被覺得可塑性高,8-9職等偶有開缺,但幾乎都得接受降調,降調對方還會擔心你資歷太高不好掌控;至於若事求人開9職等以上缺,要不是有內定,就會覺得這機關是不是很恐怖所以沒人內陞...,所以商調要趁早阿。
商調會不會對公職考績、升遷有不良影響
商調是不是會影響升遷速度
大家一定會想,現任機關累積了不少實蹟,也跟同事、長官有培養一些默契,業務也好不容易熟悉上手,說不定在等個幾年,會有機會升遷,商調不就是捨棄掉現在在原機關的累積嗎?
承接上面說的,趁著職等不高先商調吧,良禽擇木而棲,如果要陞遷,是不是在一個業務你喜歡、機關風氣也不錯、同事好相處的單位比較好呢。如果你是個業務表現可以受到肯定的人,換個機關,也還是很有機會被看到喔!克莉爾自己就有兩次商調後在一年左右,就陞遷的經驗,所以真的不一定有那麼大的影響。
此外,每個機關流動率跟職缺配重都不太一樣,尤其一些大機關,流動率非常高,並不一定需要等那麼久。中央地方特性也不同,在地方政府,7-9的專員通常等同副科長,但在中央機關,一個科就有好幾個專員,都只是承辦人而已,在中央容易拿到非主管升遷機會、而在地方,則是容易得到主管職務,也可以按照個人想晉陞的目標選擇機關。
商調會不會影響考績
機關打考績人員是每年12月1日,也就是12月1日當天你在哪個機關服務,就由那個機關打考績,這件事很重要,因此會推導出下列幾個建議。
(1)過調時間建議在年度的上半年,而且越早越好,因為你在新機關工作的時間越趨近1年,就可以跟其他人公平依照表現被評分;如果在下半年商調,大概沒甚麼懸念就是拿乙,這件事也是合情合理,不管你多拚,你在新機關的貢獻時間還是一定比別人低,主管也是要衡量舊同事的感受問題。
(2)如果是在下半年的時間商調,建議過調日期壓在12月1日之後,讓原機關打考績,正常的機關都會衡量您真正的付出給予公平考績;除非你在原機關已經有些因素(例如出了大包、得罪長官、機關是輪流拿甲制當年剛好輪到你拿乙),讓你幾乎確定不會拿到甲等,那麼甚麼時候過調都沒差。
太常商調會不會被說沒有定性
哈哈哈,當然會啊!
可是「沒有定性」到底是一個優點還是缺點呢?如果能說服長官,雖然經歷了不少機關,但我都做得很好,那是不是表示我是一個願意學習、適應力強、樂於挑戰的人呢?有些機關喜歡這樣的人,當然也會有機關喜歡穩定的人,我認為都不一定喔。
不過,確實也不要「太頻繁」商調(克莉爾說出來有點心虛),我覺得在同一個機關待2年以上,算是讓人感覺比較不會有問題的,有那種1年內就調動的經歷,就會變成負面履歷,通常會猜測是不是有奇怪的個性、人際相處有狀況、抗壓性過差....還是避免一下短期調動喔。
關於公務員商調的其他常見問題
商調找缺階段,是否預先告知主管同事
克莉爾自己是完全不會對長官或同事透漏我想商調或正在面試。我自己的理由是:
(1)不想影響大家工作或士氣:就算想走,我還是會好好完成分內工作,所以不希望因為我打算要走,讓主管或同事對我有不同的態度。
(2)保留在現職機關發展空間:商調整個流程是很長的,會耗費好幾個月,這期間說不定現任機關也會有人事異動或者遇到打考績的時候,總不希望因此失去一些機會。如果沒找到缺或是改變心意要留下來也都很自由。
(3)擔心其他同事先走掉我就走不掉:這個想法比較陰險一點,畢竟當機關業務很硬的時候,大家可能都偷偷在面試,那有時就是比誰先下手為強了,畢竟剩下的業務總要有人做,可能就會走不掉了。
不過我也知道很多人會讓主管同事知道自己在找缺,尤其是因為家庭因素一直都有規劃要調動的人,有些則是跟同事關係很好,大家甚麼都會講,有講的話也許主管可以提早有心理準備,不會措手不及,是蠻仁慈的做法;也有一種是透漏自己「再這樣下去就想調走」而想辦法談判業務分工或者內部調動的,這做法是有點風險,想使用的話就要評估一下長官個性跟自己的重要性了。
無論透露不透露都各有理由,這也沒有甚麼對錯,大家還是要評估單位中的氛圍決定喔。
公務員指名商調限制2025年放寬,可自由商調
過去會遇到商調被擋的情形,2025年9月25日起,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第21條明確規範函商程序的辦理期限,增訂原服務機關應在收受商調函次日起1個月內回復,未回復者,以收受商調函次日起2個月的期滿日為過調日期。
考試院新聞稿: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509250389.aspx
在這之前,確實機關首長掌握蠻大的權力,不乏朋友需要多方找人關說才成功調動,我個人蠻幸運的,雖然長官都會慰留勸說,但是卻沒有真正被阻擋商調。原則上,我遇過的大部分的主管跟長官,都還是蠻尊重個人的去留決定的,大概就是過調時間的談判問題了;面對慰留與過調的談判部分,會在另篇文章詳述。
一般而言,如果提出機關拒絕,會顯得很不人道的理由(例如家庭因素、陞遷機會),那通常長官也不想要當那麼壞的人;時機點也很重要,例如,機關是不是最近有補新人力(有新的肝了)、最近剛走掉很多人(你動作太慢了)、剛好是業務爆炸的時候(求求你留下來)。至於做例行性業務的機關,我認為通常比較容易放人離開,畢竟你的工作替代性較高,頂多是其他人暫時多分一點案子。
結語:就算要走,也做個好人
這裡是商調的基本問題篇,接下來會繼續跟大家分享商調流程各階段操作及會遇到的問題,另外也會分享面試的注意事項。
最後我誠摯建議,你生命中每個經歷、遇到的每個人都是累積,我們不曉得何時會跟他人相見,就算有些不愉快的事情,想要離開現在的單位,至少也好好做到交接,與原機關的人好好道別。
還有,中華民國政府比你想像的還要大、還要寬廣,如果很痛苦,不用吊死在同一根樹上,我們做個好人、也做好份內的事,就算你覺得你的業務特別,在機關中無法替代,擔心自己走了沒有人接替,相信我,沒有一個機關非要誰不可,他們自己會想到辦法的。
Related Articles
相關文章



STAY UP TO DATE
GET PATH'S LATEST
Receive bi-weekly updates from the church, and get a heads up on upcoming events.
Contact Us
We will get back to you as soon as possible.
Please try again lat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