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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要分享重點為辭職時權益、時機點評估,還有大家比較常好奇的一些問題,諸如退撫基金怎麼辦之類的。
我自己從動念辭職到真正離職為止,大概有超過一年以上的時間,最一開始我也是想要上網找一些辭職會遇到的權益問題,而且那個退撫制度因為改來改去又覺得離退休還很久一直沒有非常關心,根本不知道改到那裏去了哈哈哈,結果發現網路上資料還真是不容易找,直接看法條也真的是無法從頭看到尾,看關鍵字也不知道錯過了甚麼、ptt之類的地方有些說法也不太一致,然後事情沒有定案前我也還不想問機關人事,所以那時只好拜託在其他機關擔任人事的朋友幫我找資料,現在整理出這篇,應該是可以幫有相同問題的朋友省掉不少研究資料法條的時間了!
※聲明,我不是人事人員,而且我只有一次的辭職經驗,所以我覺得這很像一篇遊記吧,就是告訴大家我自己在乎的事情然後我怎麼選擇跟怎麼評估與思考,有關權益的部分也是很淺顯的解讀,所以我可能沒辦法回答別人特殊權益的疑難雜症這樣,畢竟人事法規跟函釋真的是好繁雜阿~~
不同年資的公務員辭職時退撫基金怎麼辦、怎麼選擇才不虧
- 公職年資不滿五年就辭職
把你已經繳給退撫基金的錢跟利息領回去,從此一刀兩斷,如果之後再回公職,退撫年資就是重新計算。 - 公職年資5~15年辭職:
有三種選擇
(1)等到65歲的時候,如果與勞保年資合計有超過15年的工作年資,那麼可以就公職年資、勞保年資各自計算月退休金。
(2)等到65歲的時候,請領公職年資的相應一次退休金。
以上這兩種「保留年資」都可以領到政府(雇主)幫我們提撥的65%退休金,而且就算辭職之後又有機會跑回來做公職工作,公職年資就又可以往上加上去了,當然缺點就是都要等到65歲,如果你現在就非常缺錢或是認為自己活不到65歲(誤)那就只能選擇第三種。
(3)把自己繳過的退撫基金跟利息拿回來,拿不到政府提撥的65%,而且選了之後不能反悔,也就是這幾年的年資都打水漂了。 - 公職年資滿15年後辭職
基本上跟2的選項幾乎一樣,差異在於,想要領月退的話,不用去民間工作投勞保達成「年資併計後滿15年」的條件,只要65歲一到,就可以自由選擇一次退或月退,簡單講就是提早退休躺平也沒關係了XDD,至於如果想要直接拿回自己繳的退撫的話,就也是年資打水漂、政府甚麼也不會多給你,所以除非立刻馬上很缺錢不然應該都不會這樣選擇。
雖然公務員的退休撫卹制度修改之後,引發許多年長公務員的不滿,但對於中壯年公務員而言,其實不容易評估說是變得更好或更壞,當然預期退休後的所得替代率減少、瀕危的退輔基金也讓人充滿不安全感,月退休金條件成就的年資已經到65歲了,更是感覺遙遙無期。但公職退撫制度在2018年修法之後,我認為制度對想要有不同發展的的公務員是有朝著較為友善的方向發展,也就是制度上某程度已經認同了「公務員不用當一輩子」的概念,雖然還是有點缺陷,不過整體看來有兩件事可確定,(1)制度並不鼓勵人在年資5年內離職、(2)制度鼓勵大家養生活到65歲以上。
單純看法條的話,並無統一一個條文將所有年資下辭職的退撫講得很清楚,須從「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9條與第86條的規定,拼湊而來,簡單說可以分成這幾種情況:
個人辭公職時的情形與選擇
我辭職時年資大約將近13年,而且距離到65歲還有漫長的30年,我一定會繼續工作,而且我也不排除未來有一天可能再次擔任任何形式的公職,雖然對於能否活到65歲並沒有百分之百的把握,但我還是選擇「保留年資」,保留自己在職涯上的彈性,也不會讓13年年資打水漂。
這樣的退撫基金的制度誘因就是,希望你在公職之中至少工作5年以上,才能夠選擇保留年資、成就任何一種的退休金條件,也不會浪費掉已經度過的年資,因此新進公職的同仁,我個人也建議不要在2~5年年資的期間辭職,實在是太虧了!尤其在現在考試分發後有3年的轉調限制,所以要不是快刀斬亂麻在1、2年內離職,不然就建議至少待到5年以後,權益的受損比較少,不喜歡現職機關的話,快滿3年的前兩三個月,就可以開始準備商調了。
公務員辭職的休假、休假補助費、不休假加班費
辭職當年的休假、事病假
公務員不論何時何月辭職,都享有全年的休假、事病假天數及休假補助費:
當然有多少休假跟補助費還是按照你的年資來,不過不管幾月辭職,你都可以得到那一年完整的休假,例如克莉爾辭職當年,休假是28天,不受影響,也有完整的事病假,也可以請領1萬6千元的國旅卡。
不休假加班費或保留休假
除了10天的強制休假之外,剩下的休假在每年年底的時候可以按照加班鐘點費換算成加班費,或者可以保留;公務員辭職的時候也是一樣,可以把剩下沒休完的天數換錢領走,人事通常會在離職程序時請你填寫不休假加班費的請領表單。
但也可以選擇不要領走這筆錢,為什麼呢?因為假如在同一年之後因緣際會又跑回來當公務員,那麼你的休假並不會重新開始計算,而是接續計算休假天數。(例如:3月離職,休假天數14天,已休10天且不領取不休假加班費,10月回任公務員的時候才會有剩下4天的休假)。
我辭職前的請假作法
我將10天的強制休假休光了,另外平常因為在意考績及工作忙碌,大家很少請「事假」,不過要辭職了我就沒再管了,所以也請了好幾天的事假,但並沒有把事病假請到滿。
我總共有28天的休假,因為蠻決心不想在一年內回公職工作的,所以將扣除10天之後的18天全部換成加班費領走。
公務員辭職時各類補助費的權益
我在辭職前有進修台大學分班,機關有給予50%的學分補助,4月初辭職時新的學期已經開始了,不過請領補助都是在拿到成績單之後,所以3-6月這個學期的補助費用,我就不能請領了。
公務員辭職的考績與獎金
辭職角度的年終考績、另予考績區分日
按照公務人員考績法、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的規定,在年度中辭職會有幾種情況:
- 離職日在1月1日至6月1日之間:不會有考績、也不會有考績獎金跟年終獎金。
- 離職日在6月2日至12月1日之間:可以得到另予考績、可以按照考績及工作月份按比例領到相應的年終獎金跟考績獎金。
- 離職日在12月2日至12月31日之間:可以得到正常的年終考績、可以在明年領到完整一年的年終獎金跟考績獎金。
提辭職,別忽略打考績的時間點
年終考績作業時間是在12月到1月初之間,我自己是會避免在這段時間提出任何商調或辭職等需求(在商調篇好像忘記提醒大家這點了哈哈哈),畢竟有時候機關內很難打考績,如果已知有人要離開,不好說會不會就因此影響前一年的考績,所以不想要已經過完的一年的努力白費掉,保險起見,在每年12月到1月請眼觀鼻、鼻觀心、安分守己過完每一天。
公務員辭職的時機點評估
決定哪天離職大不同、小細節別放過
一年有很多個月,辭職的時間可能會對於權益有些細微的影響,大家可以提早開始規劃,不須衝動行事。
別忘記確認你的年資滿五年了嗎?記得公職年資是從領到考試及格證書、合格實授開始算,不是從報到上班那天開始算喔!要是差了幾個月或幾天就錯過領退休金的資格,實在虧大了!
在4、5月離職比較虧,因為等個一兩個月,就有另予考績了;在9~11月離職也很虧,因為再等個一兩個月,就有年終考績了。整體看起來,離職日壓在全年的前三個月、6、7月份及12月似乎考績上比較理想,不過這幾個時間點,還是有差的!
公務員辭職時間點的計算與評估
嗯,身為一個不想給機關帶來太多麻煩的人,我一定會保留一定的緩衝時間做好交接,也讓主管同仁有業務安排的時間,所以我至少會在預計離職日的2個月前告知主管。
另外我個人也是有點介意考績甲乙的問題,畢竟前一年也是拚盡了全力燃燒生命在工作,所以我不會選擇在年底的時候離開機關,雖然好的長官還是可能會看重你原本的表現給予公平的評價,但是業務很忙的時候,甲等名額就是這麼固定,也不好說會因為這種事情被犧牲,所以就算12月離職可以拿到全年考績,但我認為在打考績前離職就是放棄了一定要拿甲的決心,都努力了整整一年,才不想要冒這種風險;同理,在年中辭職拿另予考績也是一樣,機關不一定要給你甲等,又何必為了另考拿乙而多留半年。
所以對我來講最好的時間點,就是在1月提出離職,在3月份離職,這樣提離職的時候已經完成前一年度的考績作業了,所以不會影響前一年的努力,然後2月分全月上班天數少(總日數少、春節、228假),幾乎等於上半個月領一個月薪水,根本是模範月份!不上白不上!另外而且還有整年份量的休假、事假可以在2~3個月間分散請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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