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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商調流程大解析|如何與長官和平談妥商調時間
August 6, 2024

克莉爾在前一篇文章,已經先介紹了對商調對於公職生涯的影響及大家可能的疑慮,當然,如果你已經著手在想要商調的話,可能就不需要我的推坑;不過我也遇過很多公職朋友,經常抱怨工作很辛苦、長官難相處,可是卻多年以來還是一直待在原機關沒有改變,也許你是對於變換環境有許多擔心跟恐懼,希望上一篇文章可以消除你的一點點恐懼之心,當然,如果很幸運你已經在一個很舒適的機關、各方面都很適任滿意,確實也是沒有必要做改變。


現在這篇文章,就是要介紹正式著手商調流程之中各個階段可能會遇到的細節。


不過我前一次商調已經是2017年前後的事情了,這期間人事總處在整個商調投履歷、應徵及通知之中,推動不少電子化作為,雖然知道這樣的變革,但這部分我還沒有自己試過的機會。

商調流程整體預估時間

從投出履歷開始計算,到真正至新機關報到的時間。就算是非常順利的狀態,可能也要抓2個月的時間,若在3個月內可以走得掉,就表示你的現任機關挺有良心的了,正常的話4~6個月都有可能,因此如果有計畫想要離開的時間,可能要早點開始作業比較好。


下面提供了商調各階段的預估時間,不過這個預估的時間只能拿來自己規劃跟盤算用,畢竟每個機關的作業時間都不一樣,理論上,組織越大的機關,各個流程的時間都可能會比較久,在同意過調的階段與現職機關同意過調時間的協商結果,對時間的影響尤其大。


  • 履歷截止接到面試通知:大約抓2個星期,遇過截止隔1、2天就通知的;組織較大的機關,因協調面試長官時間,也可能拖更久。
  • 面試後收到錄取通知:大約抓2個星期,事實上隔天就電話通知到等1個月的都有。
  • 商調函及原機關同意:大約抓2~3個星期,溝通順利、原機關不留人的話只是雙方跑公文的時間,若不順利的話,你知道的。
  • 收到派令及到新機關報到:大約抓1個月,新機關蠻常會等到談好的過調時間前1個月才發派令,因為收到派令後須1個月內報到。


通知面試

基本上多數機關除了先由人事人員確認投件者是否形式上的資格符合(例如職系、職等),如果人數太多,也可能會交給業務主管先做初步篩選,把覺得不太適合的人刪除,然後與擔任面試官的各長官敲定面試時間之後,通常是透過電話通知面試者面試時間,所以投履歷之後,務必注意手機來電。


按照經驗,邀約的時間有時也會很趕,例如請你明天或後天來面試的;原則上我沒有遇過或聽過機關會配合面試者調整面試日期的,頂多是面試的順序(例如第一個面試調整到最後)幫你做調整,所以如果真的不幸衝到重要公務,通常只能含淚放棄,恩,當然您也可以禮貌地詢問看看對方有沒有辦法讓你其他時間補面談,如果您面試的是組織很小的機關或是只有你一個人投履歷,可能會有一點機會。


對於現任機關,我個人是會找個其他理由請假,這個部分,應該就不需要克莉爾多教了。面試當天的部分,就請期待下篇文章吧!

從考上公務員開始,請大家記得從一開始就要蒐集自己的公務人事資料(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派令、銓敘部審定函、考績通知書、採購或語言等證照),克莉爾自己的習慣是每一次收到新的派令、銓審或考績的時候,當下立刻掃描並影印,電子檔留在自己個人的隨身碟或雲端硬碟,分類別並在檔名編上日期、文號及結果(如考績甲乙、審定幾本幾),如果還沒有整理的話,趕快找個時間整理吧。


因為事求人開缺的時間一般在5個工作天左右,有時看到想投的好機會的時候已經沒剩多少時間了,公務又很忙的時候,你根本沒空重新整理資料,先整理好電子檔,才就可以很快地按照機關需要的文件跟年份印紙本或彙整出檔案。


還是讓我們稱讚一下人事行政總處吧,現在人事服務歷史資料的建置和電子獎令的部分已經很完整了,以前我們需要手動把考績、銓敘、派令等資料填寫到公務人員履歷表上,但現在可以直接在人事服務網維護校對自己的公務資料,要投履歷時,只要在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中,就可以下載套印好的履歷表,只要確認資料正確、傳張好照片以及撰寫好自傳部分就好了。


現在還可以線上投履歷或主動開放履歷,不過這些功能,我沒有用過,就留給大家自己嘗試。


克莉爾現在還可提供一個冷知識,就是「人事服務網」對非現職人員依然開放,雖然離職了我還是可以登入看到所有的資料!

公務員商調各流程及注意事項

維護好履歷、常到事求人逛逛

收到錄取通知與現職機關協調

面試之後,大部分機關還是要跑內部的簽核、甄審程序,確定名單之後才做錄取公告或通知。也有些比較慎重的新機關,會想先確認雀屏中選的人是不是走得成、以及大概過調的時間之後,再開始跑流程,畢竟對於新機關來說,萬一搞了半天,對方機關根本不願意放人,或者是過調時間壓得太久,可能補人的時間又得延後好久(可參考商調前篇的其他問題部分)。


總而言之,在這個階段,無論是現職機關、新機關或是你自己,最在乎的事情無疑就是你會不會走、以及甚麼時候走?


對於現職機關,總有一些人情的考量、業務交接必要時程,也會儘量避免撕破臉導致現職機關不放人;對於新機關,則是擔心時間拖得太久他們無法接受。因此這階段,最重要的就是要試探、協調兩個機關對於時間的底線在哪裡。所以這一段跟大家分享一些協調過程的常見問題,以及克莉爾的作法:

(1)先預估合理商調時間

像前面所說的,商調及同意過調函往返時程,大約頂多2~3個星期內,又收到派令後1個月內要到新機關報告,這是沒有被現職機關多留任何時間,又不顯得馬上急著走、可以好好交接業務的時間,如果現職機關剛好不是處在業務繁忙的時候、或是人力充足、或主管,那當然也可能就這麼順利迅速離開。


可惜現實往往沒有那麼美好,現職機關在商調同意函上寫明另一個(比較久的)過調日期,多是常態。如果現職機關業務量大、手上業務繁雜不易交接,或者剛好會遇上特別忙的業務周期(例如在區公所遇到選務、稅捐機關遇到報稅季、有大活動等)往往就會被要求做完再走。


當然,若是你自己有個人的理由希望在某個時間前調動,也可以納入考量,先抓出個自己可以接受、原機關有緩衝、新機關也較可能接受的過調期間範圍,在後續協商也許會用得到。

(2)接到新機關電話通知錄取的時候順便詢問的事情

第一,我通常會詢問新機關大概甚麼時候會來函商調,因為我建議在正式來函之前,先讓現職主管知道比較好,所以如果有個兩三天才會來函,才比較有時間去溝通。


此外,也是先詢問新機關有沒有希望你在甚麼時間點前要過去(通常會得到回答:當然是越快越好);如果你已經有個預估時間的可能範圍,可趁機探一下新機關口風跟態度。


例如:「下個月剛好是業務旺季,如果XX時間左右過去,會太晚嗎?」


看他們會不會覺得太久或是好像可以接受,如果已經覺得太久,就可以納入現職機關協商的時候的考量。

(3)建議在新機關發出商調函前,就告知現任主管:

建議大家不要讓現職機關被商調函突襲,而是收到錄取的電話通知之後,找個主管心平氣和的時間點,先親口知會現職機關科長(及股長)層級的主管吧。


通常在主管這時也會同時徵詢你預計離開的時間,通常我不會馬上把時間講得很久。

我還是會先說:「我有先問過對方,他們是希望越快越好,按照流程跑下來,可能差不多在X月X日前後吧。」


如果他表現出,覺得太快了來不及的樣子,那麼你再主動延長一點,表示誠意:「不然我跟新機關討論看看,是不是可以到X月O日某某業務告一段落之後再過去。」


其實如果比較弱氣的主管的話,大概儘管不滿意也還可以接受了,就露出抱歉但我盡力地的微笑,若有個人的其他因素,也再儘量提出與他做溝通,有時候就是先提出日期的人較容易搶得談判先機,別把說出過調日期的先發權完全讓給現任機關。

商調函、派令及新機關報到

商調函多由人事收文之後會辦給你,若已跟主管商談過了,你就可以直接在會辦意見簽註如:「職因_(如職涯、家庭因素)_考量,擬請鈞長同意過調。/於_(時間)_前過調。」再之後,應該就等著收到派令並到新機關報到基本上就沒有自己的甚麼事了。


到新機關報到的那天,現職機關有時候為了表達對你的祝福跟重視,會有長官跟同仁相送到新機關或贈送植物的習俗。也請大家好好珍重,或者在商調前請單位同事喝個飲料,也是不錯的回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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